如果說古代的游學主要是一種自發(fā)性、自主性的行為,那么伴隨著現(xiàn)代教育制度的建立,根植于游學理念的研學旅行開始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開展,成為研學旅行的基本特征。2012年5月,時任教育部部長的袁貴仁在一次日本訪問過程中,看到成群結隊的日本學生正在開展修學旅行,在了解了具體情況后深受感觸,認為這種教育方式很值得借鑒,倡導在國內推廣。隨后,教育部門成立課題組專門研究日本開展修學旅行的經(jīng)驗和做法,并根據(jù)中國的國情將“修學旅行”更名為“研學旅行”。同年底,開始開展研學旅行的試點工作,隨后有關研學旅行的政策和文件不斷出臺,教育、旅游等相關部門紛紛行動,積極推動開展試點、出臺政策、制定標準、打造載體等方面的工作。伴隨著國家對教育領域的持續(xù)投入、交通和旅游等基礎設施及服務的極大完善,廣大中小學開展研學旅游的條件已經(jīng)基本具備,近些年在政府的主導下,研學旅行作為“旅游”與“教育”融合發(fā)展的一種新型旅游形式,在全國范圍內快速鋪展開來。
一、推動研學旅行發(fā)展的主要舉措
(一)開展試點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在2012年之前,國內已經(jīng)有江蘇、上海、廣東、山東曲阜等個別地方為了推進中小學的素質教育,開展了以“修學旅行”為名的嘗試,當時尚沒有形成大的社會反響。為了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根據(jù)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借鑒日本開展“修學旅行”的經(jīng)驗,教育部、國家發(fā)改委等部門開始加強對研學旅行工作的頂層設計和政策指導,采取試點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統(tǒng)籌校內外教育資源,指導地方廣泛開展研學旅行活動。2012年12月,教育部印發(fā)了《關于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函》,確定了安徽、江蘇、西安、上海為第一批研學旅行試點地區(qū)??梢哉f,2012年是我國研學旅行發(fā)展的元年,隨后研學旅行工作走上了發(fā)展的快車道。
在總結第一批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2014年4月,教育部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將試點范圍擴大到河北、上海、江蘇、安徽、江西、廣東、重慶、陜西、新疆,對研學旅行的概念和實施原則進行了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并明確了試點工作任務和要求。
(二)出臺政策
在國家大力倡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背景下,旅游主管部門積極響應,倡導并踐行“行萬里路,讀萬卷書”的理念,努力探索“旅游”與“教育”的有機融合發(fā)展。在旅游主管部門的推動下,201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首次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設想。201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小學階段以鄉(xiāng)土鄉(xiāng)情研學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包含有以“支持研學旅行發(fā)展”為主題的整條意見(第十五條)。時間到了2016年12月,教育、發(fā)改、財政、文化、旅游等11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研學旅行的內涵,對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的要求、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提出了具體要求,成為指導近些年研學旅行發(fā)展的綱領性文件。
各地區(qū)積極貫徹落實該“意見”,也紛紛出臺相應的政策。浙江、黑龍江、江西、廣東、海南、四川、甘肅、湖南等省份制定了推動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天津下發(fā)了《關于認真做好研學旅行工作的通知》,山東青島制定了《中小學研學旅行管理辦法(試行)》,江西的南昌、贛州,重慶的黔江區(qū)、渝中區(qū)等也出臺有實施意見。這些具體實施意見的出臺,推動了以中小學生為主體的研學旅行在更大范圍開展起來。
(三)制定標準
伴隨著研學旅行成為旅游市場的新熱點,為了規(guī)范研學旅行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引導和推動研學旅行健康發(fā)展,2016年12月,原國家旅游主管組織制定并發(fā)布了《研學旅行服務規(guī)范》(LB/T 054-2016),該標準規(guī)定了研學旅游服務項目、旅游產品類型、人員配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內容,適用于國內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的旅行社和教育機構。為了規(guī)范和引導研學旅行指導師隊伍的健康發(fā)展,為了規(guī)范和提升研學旅行基地(營地)服務質量,2019年2月,中國旅行社協(xié)會與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合發(fā)布《研學旅行指導師(中小學)專業(yè)標準》(T/CATS001-2019)、《研學旅行基地(營地)設施與服務規(guī)范》(T/CATS002-2019),前者是研學旅行指導師培養(yǎng)、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jù),后者是引導旅行社正確選用合格研學旅行基地(營地)供應商的參考依據(jù)。有關研學旅行相關標準的出臺,有助于引導研學旅行的開展向著標準化、規(guī)范化以及高質量化的方向發(fā)展。
調研發(fā)現(xiàn),相關標準的市場引導作用已經(jīng)開始充分展現(xiàn)。宜興市城建文旅集團董事長王忠東介紹,該集團已建立了一批高標準研學旅行基地(營地),依托研學旅行基地(營地),推出了“陶與遠方”“茶洲筑夢”“竹海探幽”“溶洞獵奇”“自然向美”“人文勵志”“科技強業(yè)”“鄉(xiāng)村采風”等八大類研學課程,整合形成80余條精品線路。
(四)打造載體
為了提高旅游城市以及旅游景區(qū)、文博院館對研學旅行的認知和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的積極性,原國家旅游主管部門開展了“中國研學旅游目的地”和“全國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的品牌認定活動,2016年1月,授予了北京市海淀區(qū)、浙江省紹興市、安徽省黃山市、江西省井岡山市、山東省曲阜市、河南省安陽市、湖北省神農架區(qū)、廣西自治區(qū)桂林市、四川省綿陽市、甘肅省敦煌市等10個城市為“中國研學旅游目的地”稱號,授予北京市盧溝橋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紀念館等20家單位為“全國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稱號。
為了推動研學旅行領域的改革創(chuàng)新,2016年3月,教育部下發(fā)《關于做好全國中小學研學旅行實驗區(qū)工作的通知》,確定天津市濱海新區(qū)等10個地區(qū)為“全國中小學研學旅行實驗區(qū)”。探索建立研學旅行運行管理機制、協(xié)同配合機制、安全保障機制、經(jīng)費保障機制以及科學評價價值成為“全國中小學研學旅行實驗區(qū)”建設的主要任務。
為了引導中小學生有針對性和選擇性的開展研學旅行活動,開展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項目,教育部開展了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的申報工作。2017年12月,命名了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等204個單位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河北省石家莊市青少年社會綜合實踐學校等14個單位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2018年11月,又公布了第二批,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南海艦隊軍史館等377個單位命名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等26個單位命名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
二、當前開展研學旅行的基本內涵
(一)當前有關研學旅行的界定
在2014年4月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基礎教育學校論壇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的領導曾經(jīng)對研學旅行進行界定: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學生集體參加的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校外參觀體驗實踐活動。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通知》里面,首次正式提出了有關研學旅行的概念,該通知中的研學旅行是面向全體中小學生,由學校組織安排,以培養(yǎng)中小學生的生活技能、集體觀念、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開展的一種普及性教育旅行活動。該定義提出學校是研學旅行的組織方,落腳點為普及性的“教育旅行活動”?!堆袑W旅行服務規(guī)范》(LB/T 054-2016)認為,研學旅行是以中小學生為主體對象,以集體旅行生活為載體,以提升學生素質為教學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會資源,進行體驗式教育和研究性學習的一種教育旅游活動。該定義并沒有強調研學旅行的組織方,同時落腳點在“教育旅游活動”。
如果深入探討,有必要界定“研學旅行”與“研學旅游”兩者的區(qū)別。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認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chuàng)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根據(jù)該定義,教育部門和學校都可以成為研學旅行的組織方,同時還強調了研學旅行作為教育教學重要方式的性質。
(二)當前開展研學旅行的特征
我國當前開展的研學旅行活動,在借鑒了國外發(fā)展研學旅行經(jīng)驗(重點是日本的經(jīng)驗)的基礎上,特別與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組織體制緊密結合,在現(xiàn)有的教育體制中孵化出的一種統(tǒng)一組織、上規(guī)模開展的教育新方式,同時以外出旅游的方式呈現(xiàn)出來,因此也成為了一種新型的旅游形式。當前政府主導開展的研學旅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框定了研學旅行的主體。教育階段可以劃分為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當前,政府主導開展的研學旅行活動參與主體為初等教育階段和中等教育階段的小學生、中學生和高中生。
第二,框定了研學旅行的組織方。根據(jù)有關研學旅行的界定,研學旅行活動由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組織,教育部門重點是發(fā)揮政策引導、指導等方面的組織作用,具體由小學、初中、高中等學校組織實施,學校是研學旅行的主辦方,具體實施過程中往往以年級、班級為單位,在老師和輔導員的帶領下開展。在研學旅行的組織過程中,經(jīng)常也有委托旅行社等進行組織實施的情況,在此需要看到,旅行社只是接受學校委托、處于協(xié)助地位的承辦方。
第三,框定了研學旅行的活動范圍。結合不同年齡段中小學生認知能力的不同以及保障出行安全的需要,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小學階段以鄉(xiāng)土鄉(xiāng)情研學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小學生、初中生以及高中生的研學旅行活動范圍給出了總體性的建議。
第四,規(guī)定了研學旅行的次數(shù)和時間。有關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游活動的相關通知,提出研學旅行在小學、初中、高中三個教育階段各實施一次,原則上小學階段2天1夜,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實施;初中階段3天2夜,在初中一或二年級實施;高中階段4天3夜,在高中一或二年級實施。學??筛鶕?jù)教學計劃,學生活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
第五,強調研學旅行的教學課程性質。有關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游活動的相關通知以及文件要求,需要將研學旅行納入基礎教育課程體系中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各學校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可以自主開發(fā)和組織實踐,一般在日常教學時間開展。因此,從教育部門的角度來看,當前開展的研學旅行是基礎教育的一種獨特的課程形式而存在的,因此也強調研學旅行的公益性和普及性。
(三)從“研學旅行”到“研學旅游”
當前政府主導開展的研學旅行活動,具有以中小學生為主體、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隸屬綜合實踐教學課程的基本特點,而那些由家長或者學生自行組織、大學生等非中小學生群體參加、在寒暑假等非日常教學時間開展的并不能算作研學旅行的范疇。
然而只要是學生群體參加的旅游活動,一般就具有開闊眼界、增長學識的目的,因此當前有關研學旅行范疇的界定與人們一般性理解之間存在很大偏差。為了推動研學旅行的下一步發(fā)展、做大做強研學旅行市場、打消人們對研學旅行理解的習慣性偏差,可以從狹義和廣義的角度來認識研學旅行。可以把當前政府主導開展,嚴格框定組織開展條件的研學旅行稱為狹義的研學旅行,而把不限定學生的范圍(包括中小學生、大學生、研究生等)、不限定組織方(包括家長組織、自行組織等)、不限定出行時間(寒暑假期間等)的研學旅行活動,稱為廣義的研學旅行,或者稱為“研學旅游”。研學旅行和研學旅游的劃分,有助于我們更加全面或者綜合的理解學生旅游市場。
圖1 狹義研學旅行與廣義研學旅行關系闡釋圖
三、當前開展研學旅行的現(xiàn)狀及問題
(一)研學旅行規(guī)模比較有限,中小學尚未實現(xiàn)普及化
當前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的主體局限在初等教育的小學和中等教育的初中和高中。截止2019年,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在校生人數(shù)分別為10561萬人、4827萬人、3995萬人,合計為1.9383億人(見表1、圖2)。根據(jù)教育部的不完全統(tǒng)計,截止到2014年底,試點地區(qū)約574所學校、60多萬名學生參加了研學旅行活動,粗略估算截止2014年所有參加研學旅行的學生僅占所有中小學生的0.3%。根據(jù)教育部教育發(fā)展研究中心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3946所學校、3.3萬名家長進行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情況調研結果顯示,2017年全國學校參與率平均為38%,2018年已達到50%。2017年上海、江蘇、山東、湖北、天津、遼寧等省份學校參與率均超過了50%;2018年重慶、內蒙古、北京、浙江、黑龍江、新疆、福建等省份學校參與率也都超過了50%。